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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 保定北市区村资产委托

发布时间:2010-12-17 05:33:58来源:互联网 作者:运营编辑 我要投稿
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近年来力推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是指在确保三资的

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近年来力推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是指在确保“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不变的基础上,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下属各村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登记管账,现金往来直接打到所属乡的账户,支出凭票据到乡报账,各村只设报账员不再经手现金。

  该项制度旨在解决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账目不全、账物不符等问题。但如果缺乏监督,容易出现乡镇变“管家”为“东家”现象。为了强化对乡镇的制约和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北市区人民检察院从该制度运行伊始就主动到各乡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明确检察院将联合区纪委联手打击和预防在东金庄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推行过程中新出现的违纪、违法现象。今年6月1日,成立了保障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行领导小组每月联席会议制度和列席东金庄乡党委会重大事项讨论制度,各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每月1日向区检察院保送上月份相关报表制度,大型招投标活动和大额资金支出告知制度等。

  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力推动“三资”改革工作中,以涉农检察办公室为轴心,带动了该院各业务科室共同参与,促进了该院涉农检察工作的蓬勃开展,使整体涉农检察工作得到了质量上的提升。目前,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正规高效地运行起来,加快了北市区新农村改革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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